為確保紀律處分決定執行的有效性、嚴肅性和規范性,充分發揮紀律處分的警示教育作用,4月下旬,派駐紀檢二組以處分決定執行情況“回頭看”專項檢查為契機,從“三個加強”入手,確保處分決定執行工作不留死角、不打折扣。
一是加強業務指導,確保處分決定落到實處。紀律處分執行政策性強、程序性強、涉及面廣,基層單位業務人員接觸不多,易導致紀律處分未能按照規定執行的情況。針對這一問題,派駐紀檢二組嚴格按照制度規定,建立處分決定執行事項告知機制,明確決定執行相關事項,如處分決定宣布范圍及時間、公示時間、處分期限,以及有關職務職級調整、工資待遇確定、年度考核定檔等,讓相關人員能夠準確掌握并及時辦理相關事項。
二是加強部門聯動,確保處分決定剛性執行。處分決定能否執行到位,關鍵在于相關人員履行職責是否到位。紀檢二組充分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的組織功能,建立定期溝通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執行情況,共同分析、探討、解決執行工作中的新問題、新情況,形成整體合力,保障紀律處分執行工作及時落實到位。
三是加強督促檢查,確保紀律處分執行到位。派駐紀檢二組針對處分決定宣布、年度考核、處分材料歸檔等處分決定執行工作落實環節中的薄弱環節,定期開展專項督查。對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查清問題、分析原因、嚴肅問責,切實維護紀律處分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確保黨政紀處分決定執行落實到位。并通過分析共性問題,加強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及建立定期報告制度等方式,形成上下聯動、內外銜接、左右協調的監督執紀“閉環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