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湖北交投高速公路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工程造價咨詢服務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已列入湖北交投高速公路運營集團有限公司養護計劃,養護資金已落實,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并對投標人實行資格后審。招標人為湖北交投高速公路運營集團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華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招標范圍、標段劃分及服務期
2.1 招標范圍
2021年度工程造價咨詢服務主要工作內容:
(1)負責湖北交投高速公路運營集團有限公司組織招標的項目的工程量清單、控制價編制或審核;
(2)負責湖北交投高速公路運營集團有限公司組織實施的項目的全過程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3)負責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宜恩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交投鄂西北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交投江漢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交投京珠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交投襄陽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交投隨岳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交投武黃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交投鄂東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運營公司養護工程結算審核、年度養護預算復核。
(4)配合行業主管部門及相關審計監督機構的檢查工作,并提供相關服務支持。
(5)負責招標人所要求其他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工作。
2.2 標段劃分
本次招標劃分為1個標段,標段名稱為:ZJZX-1標段。
2.3 服務期
本次服務期設置為1+2年,首年服務時間從簽訂合同之日起12個月(具體開始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后續2年將根據中標人的服務情況逐年續簽合同。每年由湖北交投高速公路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對中標單位履約情況組織考核,根據考核情況確定能否續簽下一年度委托合同。若中標人不愿與湖北交投高速公路運營集團有限公司續簽下一年度委托合同的,應在當年合同結束前3個月告知湖北交投高速公路運營集團有限公司。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的最低資格條件見招標公告附件1。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被否決。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有意向的投標人須攜帶加蓋單位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資質證書復印件,法人代表簽發的授權書原件、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于2021年5月22日至2021年5月26日9:00~12:00、14:30~17:30(北京時間)到華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武漢市硚口區硚口路160號武漢城市廣場A座19樓)購買所投標段的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每個標段每套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2021年6月1日10時00分,投標人應于當日9時00分至10時00分將投標文件遞交至華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武漢市硚口區硚口路160號武漢城市廣場A座19樓)。
5.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者未按規定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不予受理。
5.3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應攜帶身份證、授權書出席。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在湖北省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http://www.tt2612.com/)網站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湖北交投高速公路運營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湖北國展中心廣場(東塔)
聯 系 人:張女士
電 話:027-87574907
招標代理:華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漢市硚口區硚口路160號武漢城市廣場A座19樓
聯 系 人:張先生
電 話:027-83867437
2021年5月21日
附 件1: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要求)
標段 |
資質等級要求 |
ZJZX-1 |
同時具備: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持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甲級資質證書; 3、入選2019年湖北省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備選庫。 |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標段 |
業績要求 |
ZJZX-1 |
近5年內承擔過1條高速公路新建或養護項目的造價咨詢服務工作。 |
注:1、業績證明要求:須附合同協議書和項目的業主出具證明材料的彩色掃描件。若提供的上述證明材料均無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設規模或技術指標,則評標時不予認可。
2、如近年來,申請人法人機構發生合法表更或重組或法人名稱變更時,應提供相關部門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來證明其所附業績的繼承性。應對投標人進行業績審查時,如果投標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組成的母公司,其業績僅以其系統登記單位或名義簽署的合同計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業績均不予考慮。如果投標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業績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義計算。
3、投標人以任何聯合體形式完成的項目業績視為不滿足上述業績最低要求。投標人在中國境外完成的業績視為不滿足上述業績最低要求。
4、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的時間要求:近5年,指合同協議簽訂時間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前一日。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標段 |
信譽要求 |
ZJZX-1 |
1、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狀態; 2、投標人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破產狀態; 3、投標人沒有被交通運輸部或湖北省交通運輸廳或其他有權作出處罰的部門禁止參與投標且目前正處于處罰期內; 4、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2)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在近三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為失信懲戒對象,且按聯合懲戒要求禁止參與招投標的。 |
注:
1、投標人應提供《信用承諾書》(格式見“投標文件格式”),并如實報告企業信用狀況;
2、投標人對第4條第(1)、(2)、(4)款信用狀況均應附指定網站截圖,截圖時間為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至投標截止日之間。若投標人存在行賄犯罪行為,應按有關規定附相應資料。
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主要人員最低要求)
標段 |
人員 |
最低數量 |
最低資質要求 |
ZJZX-1 |
項目負責人 |
1 |
高級職稱,持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或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交通運輸工程專業)或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甲級造價工程師證書,近5年擔任過1條高速公路新建或養護項目的造價咨詢項目負責人。 |
技術負責人 |
1 |
高級職稱,持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或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交通運輸工程專業)或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甲級造價工程師證書,近5年內擔任過1條高速公路新建或養護項目的造價咨詢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 |
注:
1、投標人應附主要人員的職稱證、造價執業資格證、身份證,以及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的業績證明材料的彩色掃描件(附業主證明,否則人員業績不予考慮);
2、近5年是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