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荊潛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計劃開展監利至江陵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專項法律服務(以下簡稱“本項目”),主要內容為監利至江陵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路基借砂填筑中有關青砂超運工程款追索等專項法律服務項目(含相關訴訟),為湖北交投荊潛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提供相關專項法律服務。本項目的招標人為湖北交投荊潛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招標代理為華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現對本項目專項法律服務進行公開招標,并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后審。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監利至江陵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專項法律服務。
2.2 招標范圍: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8月7日,審計部門對湖北交投荊潛高速公路指揮部負責建設的監利至江陵高速公路建設項目進行了審計。《監利至江陵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審計報告》指出:截至審計日,已計量和結算青砂超運距費用12040.98萬元(土建一標1329.72萬元、土建二標5593.18萬元、土建三標3075.03萬元、土建四標2043.05萬元)。《審計報告》(三)1項還載明“以上行為不符合《土建招標文件及合同》……的約定”,應“據實扣減工程款。”
現招標人根據審計報告要求需聘請專業律師團隊進行本項目“青砂超運”專項法律訴訟,提供全程代理法律服務。
本項目分為1個標段(含對4個土建標的訴訟代理)。
本合同包訴訟代理案件內容
序號 |
案件編號 |
案件名稱 |
1 |
JJQSCY01 |
土建一標青砂超運工程款訴訟案 |
2 |
JJQSCY02 |
土建二標青砂超運工程款訴訟案 |
3 |
JJQSCY03 |
土建三標青砂超運工程款訴訟案 |
4 |
JJQSCY04 |
土建四標青砂超運工程款訴訟案 |
訴訟代理事項為從確定委托時起至本合同包案件終結的訴訟代理,訴訟代理階段包括一審、二審、執行等階段(不包括重審、再審)。
2.4 服務期限:從合同協議書簽訂開始至本合同包案件完全終結(包括訴訟完全終結、執行完全終結)為止。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格要求詳見招標公告附錄。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律師事務所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將被否決。
3.4投標人應已入選湖北省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或專項法律顧問服務律所備選庫。
4.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分法。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凡有意參加投標人,應當在華杰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網址:http://www.hjztb.com)進行注冊登記(具體操作參見華杰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下載專區—華杰電子招投標平臺投標人操作指南)。電子平臺技術部聯系電話:027-83863807,QQ:3507423365。
5.2完成注冊登記后,請于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2日24:00時止(北京時間、下同),登錄華杰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在所投項目下載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0元,招標代理在開標后向投標人提供發票。
3.3未按規定從華杰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下載招標文件的,招標人將拒收其投標文件。
3.4請各有意愿的投標人注意在華杰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及時查閱招標公告并下載文件:招標文件、補遺書(如有)等資料。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1年8月17日10時00分,投標人應于當日9時00分至10時00分將投標文件遞交至華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19層會議室(地址:湖北省武漢市硚口區硚口路160號武漢城市廣場A座19層)。招標人定于投標文件遞交截止的同一時間、同一地址舉行公開開標。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3授權代理人應攜帶身份證原件及授權委托書(附授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出席開標會。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湖北交通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網站(網址:http://www.tt2612.com/ )、華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網站(http://www.huajiezn.com)和華杰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網址:http://www.hjztb.com)上發布。
8.聯系方式
招標人:湖北交投荊潛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
地 址:湖北省荊州市荊州區景明觀路8號振元小區
聯系人:黃女士
電 話:15529018439
招標代理:華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
地址:武漢市硚口區硚口路160號城市廣場A座19層
郵政編碼:430033
聯 系 人:周女士
電 話:027-83608031
傳 真:027-83600777
中南分公司網址:http://www.huajiezn.com
附 錄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要求)
項目名稱 |
資質最低要求 |
監利至江陵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專項法律服務 |
具有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核發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且事務所成立8年(含)以上。 |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項目名稱 |
業績最低要求 |
監利至江陵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專項法律服務 |
近3年內具有1項類似建設工程項目專項法律服務且案件訴訟標的額不低于1000萬的建設工程糾紛法律事務服務業績。 |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項目名稱 |
信譽最低要求 |
監利至江陵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專項法律服務 |
(1)未被責令停業; (2)財產未被接管或凍結; (3)未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 (4)未被資質管理部門暫扣或吊銷企業資質; (5)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內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問題; (6)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內未被湖北交投荊潛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通報批評;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a.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b.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c.企業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d.其他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為黑名單,且按聯合懲戒要求禁止參與招投標的。 |
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主要人員最低要求)
人員 |
數量 |
主要人員最低要求 |
項目負責人 |
1 |
持有律師執業資格證,并具有10年(含)以上律師執業經驗,近5年內具有1項以律師團隊負責人身份承辦過1項案件訴訟標的額不低于1000萬的建設工程糾紛的法律事務服務業績。 |
律師 |
3 |
持有律師執業資格證,并具有3年(含)以上律師執業經驗,具有參與建設工程糾紛法律事務服務項目的經驗。 |
注:投標人中標后在投標文件中所填報的主要人員原則上不允許更換。如需更換,重新選派人員應不得低于資格標準要求且需經招標人同意。項目實施過程中投標人應根據實施要求進行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