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湖北交投高速公路養護工程已列入養護計劃,資金已落實,其中項目缺陷責任期養護及維修資金為建設項目批復概算資金,正常運營期養護及維修資金為通行費收入專項資金,招標人為湖北交投高速公路運營集團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華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專項設計進行公開招標,并對投標人實行資格后審。
2.1 項目概況
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宜恩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交投鄂西北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交投江漢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交投京珠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交投襄陽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交投隨岳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交投武黃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交投鄂東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10家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管養高速公路共55條,累計里程約4502km。
2.2招標范圍
負責服務期內各路段高速公路專項養護工程初步設計編制(如需要)、路況調查、施工圖設計(含路基、路面、橋涵、隧道、交通安全設施、綠化、房屋建筑等)以及設計概預算的編制,以及業主安排的其他工作。標段范圍內各路段包括已開通的所屬管養高速公路及合同期限內新開通的所屬管養高速公路。
2.3標段劃分及服務周期
本次招標共劃分1個標段,標段號為:YHSJ-1標段。
計劃服務期:本次服務期設置為1+2年,首年服務時間從簽訂合同之日起12個月(具體開始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后續2年將根據中標人的服務情況逐年續簽合同。每年由湖北交投高速公路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對中標單位履約情況進行考核,根據考核情況確定能否續簽下一年度委托合同。若中標人不愿與湖北交投高速公路運營集團有限公司續簽下一年度委托合同的,應在當年合同結束前3個月告知湖北交投高速公路運營集團有限公司。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最低資格條件見招標公告附錄,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成員不能超過2家。
(2)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牽頭人及各方權利義務。
(3)組合聯合體應符合法律法規對聯合體投標的有關規定,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4)聯合體資質按照聯合體協議約定的分工認定。
否則,其相關投標均將被否決。
3.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在同一聯合體內的成員除外),否則,相關投標均將被否決。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不給予經濟補償。
5.1有意向的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須攜帶加蓋單位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資質證書復印件(以聯合體形式參與投標的,須聯合體各成員分別提供)、聯合體協議書原件(以聯合體形式參與投標的,必須提供,格式自擬),法人代表簽發的授權書原件(以聯合體形式參與投標的,應當由聯合體牽頭人簽發授權書)、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于2021年4月17日至2021年4月21日9:00~12:00、14:30~17:30(北京時間)到華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武漢市硚口區硚口路160號武漢城市廣場A座19樓)購買所投標段的招標文件。
5.2招標文件每個標段每套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
6.1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2021年5月7日10時00分,投標人應于當日9時00分至10時00分將投標文件遞交至華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武漢市硚口區硚口路160號武漢城市廣場A座19樓)。
6.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者未按規定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不予受理。
6.3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應攜帶身份證、授權書出席。
本招標公告在湖北省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http://www.tt2612.com/)網站上發布。
招 標 人:湖北交投高速公路運營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湖北國展中心廣場(東塔)
聯 系 人:張女士
電 話:027-87574907
招標代理:華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漢市硚口區硚口路160號武漢城市廣場A座19樓聯 系 人:張先生
電 話:027-83867437
2021年4月16日
附 錄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要求)
標段 |
資質等級要求 |
YHSJ-1 |
同時具備: 1、獨立法人資格; 2、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公路行業甲級設計資質或公路行業(公路、特大橋梁、特長隧道、交通工程)專業甲級設計資質。 3、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乙級設計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丙級設計資質。 |
注: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不承擔聯合體協議中相關專業工程的成員,其相關的專業資質不作為該聯合體該專業的資質進行資格審查;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標段 |
業績要求 |
YHSJ-1 |
近5年內承擔過1個單個合同段里程不小于30km的高速公路新建或養護設計項目。 |
注:1、“近5年”是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簽訂的時間為準。
2、投標人應提供合同協議書,若上述材料無法體現資格審查條件要求的技術指標和投標人完成的具體任務,應提供發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業績證明材料,否則該業績將不予認可。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標段 |
信 譽 要 求 |
YHSJ-1 |
1、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狀態; 2、投標人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破產狀態; 3、投標人沒有被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其他有權作出處罰的部門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設市場投標資格或禁止進入湖北公路建設市場的處罰且處于有效期內; 4、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2)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在近三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為失信懲戒對象,且按聯合懲戒要求禁止參與招投標的。 |
注:1、如以聯合體形式投標,聯合體各成員均需滿足上述要求。
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主要人員最低要求)
標段 |
人員 |
數量 |
人員最低要求 |
YHSJ-1 |
項目負責人 |
1 |
高級工程師,近5年內擔任過合同段長度不小于30公里的高速公路新建或養護設計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
技術負責人 |
1 |
高級工程師,近5年內擔任過合同段長度不小于30公里的高速公路新建或養護設計項目的技術負責人。 |
注:1.投標人應提供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的身份證、職稱資格證書以及資格審查條件所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的彩色掃描件。
2.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應提供項目業主出具的業績證明材料彩色掃描件,業績證明材料中任職的起始時間應在2016年1月1日至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間;
3.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按招標文件格式要求附到崗承諾函。